代理律师彭宏伟终于拿到了5万元赔偿款。
红网时刻娄底2月7日讯(记者 袁雅琴 通讯员 张乐琳)2月6日上午,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对娄底一烟花鞭炮有限公司开展了执行行动。法官法警经过3个小时的“智斗”,公司负责人张某终于配合法院执行,支付5万元现金,并承诺剩余部分赔付款次日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娄星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周敏告诉记者,此次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周某被一烟花鞭炮公司所销售的产品炸伤,周某虽然官司胜诉,但过了将近一年的时间仍未拿到7万多元的赔偿款,生活陷入困顿。
上午9点,执行队伍赶到位于湘阳街的某烟花鞭炮有限公司,找到公司负责人张某,干警迅速对现场进行了控制,并对张某进行规劝、调阅财务资料、查阅银行账户等。张某一直以“应与烟花销售超市共同承担赔偿款”“暂时凑不齐钱”等理由拖延执行。几番“论战”,张某最终拿出5万元现金,并签写承诺书,承诺剩余的2万多元将在7日下午4点之前打入法院指定账户,否则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拿着现场到手的5万元现金,申请执行人的代理律师彭宏伟表示很满意。他说,法院干警强有力的执行让判决不再是“法律白条”,这些钱是对申请执行人的“雪中送炭”,也将对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起到促进作用。
记者了解到,娄星区人民法院正全力推进“春雷行动”,在元旦、春节期间,集中开展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的追索劳动报酬(包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保险待遇等案件执行行动。娄星区人民法院院长郭超群表示,将穷尽一切执行措施,全力破解涉民生案件“执行难”。
“我们将穷尽一切执行措施,全力破解涉民生案件执行难。”娄星区法院院长郭超群介绍,娄星区法院近年特别注重执行案件保障民生,举措并不限于春节期间的“春雷行动”。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全年,娄星区法院执结案件3254件,同比上升24.34%,实际执行到位金额近2.2亿元。
来源:红网娄底站
作者:袁雅琴 张乐琳
编辑:谭卫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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