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娄底8月3日讯(通讯员 曾跃峰)8月2日,娄底市配合中央和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县市区、市直相关单位发出发出《关于做好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交办件办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严格按照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做好省级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举报件查处反馈工作。
《通知》强调,对转办的信访举报件,要分类施策,强力整改。能够即时改正的必须责令立即改正;需要限期整改的,责令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任务;短时间内不能解决到位的,做好群众工作,制定详细整改方案,明确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责任人,确保按期完成整改;对涉及责任追究的,要严肃追责。
《通知》要求,要严格按规定的程序、格式、期限办理转办信访举报件,反馈办理结果。
《通知》指出,省环境保护督察将强化调度,适时督办,对落实查处、调度、问责等情况不及时、情节严重的的,将督促地方严肃问责。
来源:红网娄底站
作者:曾跃峰
编辑:廖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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