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娄底8月30日讯(通讯员 谢伟瑜 陈华)近日,双峰县检察院批准逮捕一起以掉钱捡钱分钱方式诈骗他人钱财的四人犯罪团伙。
2018年7月12日上午,犯罪嫌疑人冯某云、冯某桂、刘某文、杨某四人合伙在被害人李某某眼前演了一出“掉钱、捡钱”的双簧。四人事先商量好由冯某桂假装丢钱者、刘某文假装捡钱者、冯某云假装公司会计、杨某假装公司司机,窜至双峰县经济开发区附近寻找作案目标。在被害人李某某路过时,冯某桂将事先准备好的一叠钱(一张百元钞票包裹的冥币)丢在路上引起李某某的注意,刘某文随后将钱捡起,并表示愿意与李某某平分。随后冯某桂故意返回现场,询问刘某文与李某某是否捡到钱,在刘某文的暗示下,两人均说未捡到钱。冯某桂表示那是公司的钱,如果他们二人愿意跟他去公司作证,证明钱已丢失,就给每人300元工资,将李某某骗到由杨某驾驶的车上。冯某桂在攀谈中得知李某某银行卡内有一万多元后,就让她取出来给公司证明一下,等到作完证之后,连同辛苦费一起归还给她。之后,冯某桂要李某某将取出的15000元和脖子上的一条金项链放入一个黑色袋子中,趁其不注意时将黑色袋子掉包,并借口去打印资料,让李某某持掉包了的黑色袋子下车等候,随后四人开车逃之夭夭。直到四人迟迟未归,李某某打开被掉包的黑色袋子,才发觉自己上当受骗。
来源:红网
作者:谢伟瑜 陈华
编辑:李梅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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