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娄底1月25日讯(通讯员 廖志辉)1月18日,笔者从新化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了解到,该县油溪乡青年刘文俊因在服役期间怕训、厌训、逃训被严惩。
据悉,刘文俊自2018年9月1日由新化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到部队后,刘文俊吃苦精神差,怕训厌训逃训,多次提出离队申请。经部队各级领导、县征兵机构及其父母反复做工作,刘文俊依然态度坚决,要求离开部队。2018年9月30日,刘文俊被部队作除名处理,并移送到县征兵办。
根据《兵役法》、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解决入伍新兵拒服兵役问题暂行办法>的通知》[军动[2018]238号),经新化县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刘文俊拒服兵役作出以下处理:按规定取消其义务兵优待,并按照新化县当年入伍义务兵年优待金标准13000元两倍数额给予经济处罚26000元,罚款上交县财政,列支民政优抚安置款项(油溪乡人民政府负责执行),如拒不接受处罚,将采取法律程序,移交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通报上级人社部门,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县人社局负责执行);通报公安户政管理和出入境管理部门,两年内不得办理出国(境)手续(县公安局负责执行);通报上级教育系统,两年内不得升(复)学(县教育局负责执行);在全县相关媒体、报刊发布公告,公布其拒服兵役事由,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县征兵办负责执行)。
来源:红网
作者:廖志辉
编辑:李响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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