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娄底2月27日讯 日前,涟源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杨市镇原堤基村党支部书记彭长文、定补干部彭海康违规开支等问题。2014年至2016年,原堤基村通过虚增工程量、虚构工程项目的方式在村级账务中列支353497元用于争取项目的协调费用、上级来村接待费、处理村民矛盾等开支;2015年至2016年,在明知该村举债的情况下,原堤基村发放2015年、2016年两年度村干部补贴27500元;2015年至2017年,为实施太阳能路灯项目,原堤基村违规向彭长文举债473000元,支付利息108055元,给村集体经济造成较大负担。2018年12月,彭海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两年);结合彭长文擅自占地建房的违纪行为,彭长文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龙塘镇原罗家村村委会主任吴升平索拿卡要、侵占低保资金等问题。2013年,在原罗家村对该村15户低保对象低保资金违规进行第二次分配中,吴升平利用职务之便,截留1860元占为己有;2016年1月,村民吴某华获得危房改造资金5000元,吴升平以收取“协调费”名义索要2300元。2018年11月,吴升平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龙塘镇长冲村原党支部书记蒋齐清、原村主任蒋焕群、原村秘书蒋次苗滥用职权、虚报冒领等问题。2014年至2016年,长冲村未按照《龙塘镇村级财务管理细则》的规定对2992975元项目资金进行规范管理;2014年12月至2015年12月,在村财务用虚假的工程建设支出票据套取一事一议资金70000元;用于其他村级建设开支;2016年年底,为便于在村财务支取现金用于支付村集体年终开销,用虚假票据虚列在建工程项目支出426162.31元;2014年至2016年,以白条在村财务列支村集体开支3718432元,用无支付依据或无支出明细附件或支出审批手续不齐的票据在村财务列支村集体开支1674716元。2018年12月,蒋焕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二年);结合蒋次苗坐支退耕还林资金的违纪行为,蒋齐清、蒋次苗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二年)。
金石镇岩江村原党支部书记朱乐人、现党支部书记曾楚清、村主任雷康雄滥用职权、虚报冒领等问题。2014年至2017年,岩江村通过虚增工程项目的方式,在村账中虚假列支260403元用于争取项目中的送情送礼开支,村干部、驻村工作人员误工补助,村上其他开支等,并通过虚增工程项目套取项目资金8万元入村账;2012年9月,朱乐人、曾楚清、雷康雄利用职务之便,将原本应由个人支付的开餐费用2000元在村账中列支,其中列支本应由朱乐人个人支付的开餐费用1100元,列支本应由曾楚清个人支付的开餐费用900元。2018年12月,朱乐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二年);曾楚清、雷康雄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来源:红网
作者:涟纪轩
编辑:李响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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