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下载
5月1日起,娄底“民告官”一审案件由涟源、双峰审理
2019-04-29 08:08:14 字号:

5月1日起,娄底“民告官”一审案件由涟源、双峰审理

DSC_4562.JPG

娄底市基层法院一审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现场。

相关链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实施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的公告

红网时刻娄底4月28日讯(记者 李响炮 通讯员 严文郁 梁成文)4月28日下午,记者从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5月1日起,娄底市将全面施行一审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原本5家基层法院均可审理一审“民告官”案件,变为涟源和双峰2家法院集中管辖一审行政诉讼案件。非诉行政案件管辖不变,仍由当地基层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俗称“民告官”,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律行为。由于我国法院系统与行政区划设置一一对应,行政案件受理和审理容易受到地方干预和影响,此次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全部实行交叉审理,具体由涟源市和双峰县2家基层法院管辖,涟源市人民法院管辖双峰县、冷水江市、新化县的一审行政案件,双峰县人民法院管辖娄星区、涟源市的一审行政案件。

据介绍,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决心,是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逐步探索行政管辖区域与司法审判区域分离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解决“类案不同判”的问题,更好地避免行政机关干扰和地方保护,消除当事人对案件属地管辖可能导致审判不公的质疑,增强行政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通过行政诉讼表达诉求的意愿。

从5月1日起,非集中管辖法院不再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之前已经开始审查或审理但未处理完毕的第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由原法院继续处理完毕。值得注意的是,非诉行政案件管辖不变,仍由当地基层法院管辖。同时,将开通两个集中管辖法院与对应管辖基层法院之间跨域立案功能。在非集中管辖法院立案大厅设立行政诉讼立案窗口,当事人可直接向集中管辖法院递交诉状,亦可以在属地法院递交诉状,由属地法院提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集中管辖法院通过开展网上立案、巡回审判、远程视频开庭、委托属地法院代为宣判等方式,方便当事人诉讼。

来源:红网

作者: 李响炮 严文郁 梁成文

编辑:李梅花

点击查看全文

回首页
返 回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