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上午,娄星人民法院在涟滨法庭举行湘中环境资源法庭揭牌仪式。
红网娄底站7月26日讯(见习记者 邱莉 通讯员 张乐琳)7月26日上午,娄星人民法院在涟滨法庭举行湘中环境资源法庭揭牌仪式。揭牌仪式由娄星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超群主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梁飞跃与娄星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杰共同为湘中环境资源法庭揭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出席。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湘中环境资源法庭是2019年5月17日经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复同意挂牌设立的,该法庭的成立,将为辖区群众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护以及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依法保护碧水蓝天,维护和谐美丽的生产生活环境。
据悉,2019年7月25日,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湘中环境资源法庭成功调解了娄底市娄星区黄泥塘办事处某某村759人与某某钢铁有限公司环境污染侵权一案。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环境资源审判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理论指导,指明了前进方向。娄星区人民法院一直秉承科学发展观、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在环境资源审判领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该院民、刑、综合审判庭办结了一定数量的环境资源类案件,积累了一定的审判经验,形成了专业的审判队伍。2017年8月23日,娄星法院判处了一例环境污染案,被告人毛某某因触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2018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湖南高院召开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专题新闻发布会,娄星法院宣判的毛某某涉嫌污染环境罪作为典型案例面向全省进行了广泛的宣传。2019年3月27日,由娄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侯某森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依法开庭审理。娄星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长王理丽为公益诉讼起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娄星区人民法院院长郭超群担任审判长。这是娄星区首例由法检“两长”出庭的公益诉讼案件,也是全市首例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该案的公开开庭审理,有力宣示了娄星法院、检察院坚决共同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信心和决心。
7月26日上午,娄星人民法院在涟滨法庭举行湘中环境资源法庭揭牌仪式。
娄星区是一座新兴的生态园林城市,林木覆盖率达到44.36%,形成了“城在林中,人在景中”的城市森林景观,是国家正式命名的“森林城”和“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境内有仙女寨生态旅游公园、娄底市水府庙国家湿地公园、珠山公园、孙水公园等多家生态公园。区内有大小河流52条,涟水为湘江一级支流,孙水为湘江二级支流,有与湘乡、双峰共管,库容为3.7亿立方米的大型水库——水府庙水库。同时,娄底市、娄星区相继颁布、印发了《娄底市孙水河保护条例》、《〈娄底市孙水河保护条例〉实施方案》、《娄底市娄星区污染防治攻坚战问责办法(试行)》。娄星区人民法院先后开展了“母亲河”、“母亲湖”环境保护法律主题宣传活动,人民群众也对环境保护具有一定的认识,这都为设立湘中环境资源法庭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来源:红网
作者:邱莉 张乐琳
编辑:袁雅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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