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通讯员 谭科 双峰报道
“开始清理!”随着一声令下,两台挖掘机发出轰鸣声,清理堆积在河道两岸的渣土。7月5日,这样的场景,在双峰县水府庙水库10余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点同时上演。当天,该县水利局、国土局、公安局、环保局及杏子铺镇等80余名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吹响了“清四乱”歼灭战的号角。
2018年,湖南省颁布了第5号总河长令,决定自2018年8月23日至2019年7月20日,在全省河湖开展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双峰县迅速行动,紧扣通知要求,全面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采取“河长挂帅、水利牵头、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制定《关于开展全县河库“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通知》方案,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组织召开“清四乱”专题整治调度会,严格落实河道管理及河长制各项工作制度,在全县范围进行摸底调查、集中整治,对核查时存在的涉河湖、水库违法违规行为,利用河长制平台协调相关部门坚决依法整治。
自行动开展以来,该县水利局在全县辖区内,利用报纸、网络、微信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由县河长办牵头,以乡镇为单位,先后出动宣传车160余台次,发放宣传资料4000多份;发动全县各级河长配合工作,对全县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及4座中型水库进行了“地毯式”调查摸底,并建立相关台账,做到事实清楚,信息详实,查有所据,确保做到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
截至目前,发现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63处,其中涟水、侧水等地27处于今年5月30日前已销号。水府庙库区在摸底排查中发现问题36处,在该次行动前后共出动大小车辆1800多台次,挖机铲车26台次,出动人员400多人次,清理渣土13550立方米,其中34处已整改到位,剩余2处正在积极组织做思想工作在7月15日前全部拆除到位。
同时,该县以“清四乱”专项行动为契机,按照全面推行河长制要求,进一步落实以地方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河库管理保护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细化实化河长职责。当前,共明确县级河长16名、乡镇级河长145名、村级河长523名,实现了全域河流全覆盖,并出台了相关规章制度,将河长制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体系,通过严格的督查考核和执纪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如今,双峰县大小河流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逐步实现了“还地于水、还绿于地、还地于民”的新愿景,让河长制工作和河湖保护更加深入人心,绘就了一幅幅水生态人文画卷。
来源:红网
作者:谭科
编辑:李响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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