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娄底4月15日讯(记者 李响炮 通讯员 匡伟才 段卓君)4月15日,记者从娄底市交警支队了解到,自2020年5月1日起,凡不按规定注册登记的电动车,禁止上路行驶。如有违反,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查处。
电动车划分为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三个类别。按照《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要求,结合娄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工作部署,电动车所有人应主动驾驶电动车持有效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及身份证到娄底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登记,获取相对应的牌证。
其中电动自行车按非机动车管理,仅需免费登记获取非机动车绿牌就可上道路行驶;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则划归机动车管理,需上机动车牌照、考取驾驶证、购买相应保险方可上道路行驶。
同时,考虑到新国标出台之前,车辆所有人已经购买了非国标电动车,娄底市公安交警部门设置了三年过渡期,为非国标电动车上临时牌照,过渡期满后禁止上路行驶。
附:娄底城区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服务点
来源:红网
作者:李响炮 匡伟才 段卓君
编辑:李梅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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