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判现场。
红网时刻娄底8月25日讯(记者 李响炮 通讯员 彭丽娜 梁言)8月24日、25日,涟源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4•19”涉恶案件,涟源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破坏选举罪、非法拘禁罪、扰乱社会秩序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重大责任事故罪、谎报安全事故罪、伪证罪、诈骗罪等多项罪名依法分别对吴某凤、吴某林等10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自1998年以来,吴某凤、吴某林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涟源市六亩塘镇等地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破坏选举秩序,系恶势力团伙,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该案由涟源市人民法院院长曾文彬担任审判长,涟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志泽出庭支持公诉。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围绕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针对案件争议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有序展开法庭辩论。案件将择期宣判。
庭审当日,涟源法院邀请10余名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监督,红网、法制周报、涟源电视台等多家媒体记者跟踪报道。庭审全程通过中国庭审直播网同步视频直播。
来源:红网
作者:李响炮 彭丽娜 梁言
编辑:刘丹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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