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山塘进行恢复。
红网时刻娄底12月28日讯(通讯员 李昆)近期,双峰县水利局水政执法部门联合双峰县人民法院,在花门镇石龙村成功执行一起信访“骨头案”,进一步彰显了水政的执法决心和力度。
2018年5月11日,居住在花门镇石龙村的陈某某擅自将屋前山塘进行填埋,影响了周围水田的灌溉和消防用水,为周围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便,群众反映强烈。2019年9月2日,双峰县水利局做出行政处罚规定,责令陈某某限期清除,恢复原状,并罚款人民币11000元。该决定书送达后,陈某某在法定期限内,对双峰县水利局的处罚决定未予履行,也没有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双峰县水利局遂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双峰县人民法院对该决定书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后,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经过周密协调和部署,今年11月4日,双峰县水利局联合双峰县人民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执行一线,见证执行、监督执行。经过四个小时的清理,山塘恢复原状,至此,该起行政处罚案得以顺利执结。该案的强制执行,保障了依法行政,达到了执行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有力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受到当地群众一致好评。
近年来,双峰县水利局始终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工作。干部职工自觉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以贯彻实施宪法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农业法》《水污染防治法》。2020年,该局组织法律知识培训4期,参加学习培训300余人次,印发水法宣传手册6000余份,并带动家属参与省市县组织的学法答题竞赛,树立普法意识;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与学法普法考试,做到了参与率、参考率、达标率3个百分之百;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参与水行政执法案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20年,开展2次专项执法巡查,12次日常执法巡查,查处水事违法案件2件,调处涉水矛盾纠纷25起,取缔非法洗砂场5处。
来源:红网
作者:李昆
编辑:李响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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