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事人用最质朴的方式和语言,向检察官表达由衷的谢意。
红网时刻娄底4月30日讯(通讯员 肖连金 张志凌)“非常感谢具体操作的检察院民事督查部门张主任,戴科长及全体干部。让我感到正义的力量,非常阳光,非常温暖。”近日,刘某平专程赶到新化县检察院将亲笔感谢信送到第四检察部,用最质朴的方式和语言,向检察官表达自己由衷的谢意,感谢他们帮自己追回近六年的欠款。
2015年10月,刘某平的多年好友余某雄向其借钱,虽然自己手里没有多少钱,但碍于好友开口,并许诺一个月内归还本息,刘某平很干脆地借给余某雄1万块钱。余某雄经济一直吃紧,不得已外出打工了,刘某平的借款自然欠着没有还上。2016年4月,在多次催要无果后,迫于经济压力,自身也没有固定工作的刘某平一纸诉状将对方告上法庭。经民事调解,余某雄自愿在约定时间全额偿还刘某平借款。但是余某雄再次食言,刘某平便多次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均因对方无可供执行财产未果。
深感无力的刘某平辗转来到新化县人民检察院12309信访接待中心,了解到检察院具有监督职能,随后到第四检察部主任张志凌处进行了咨询,在她的指导下提交相关材料,提出执行活动监督申请。案件受理后,新化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员额检察官戴文辉认真询问当事人情况,全面查阅法院有关卷宗,细致梳理案件办理经过。
经查明,法院于2016年5月对该案作出民事调解书。因为余某雄未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刘某平先后四次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执行后,先后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并调查余某雄的各银行账户,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后又两次发起总对总网络财产查控,依然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在此基础上,又发出失信决定书、拘留决定书,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0年7月,承办法官赶赴长沙,决定对余某雄执行司法拘留,因对方躲逃未执行成功。
为了摸清余某雄真实情况,检察院从其社会关系入手,查明余某雄在长沙某单位担任驾驶员,有一定收入,具备一定还款能力,但是欠缺主观还款意愿。经认真分析讨论,检察院决定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敦促法院对余某雄依法采取措施执行到位。精准摸排起了作用,余某雄得知检察院介入,自知理亏。法检两院趁热打铁,对余某雄释法说理,至此,余某雄支撑不住,主动联系刘某平,一次性将欠款本息支付到位。
来源:红网
作者:肖连金 张志凌
编辑:肖银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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