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谈会现场。
红网时刻娄底5月3日讯(通讯员 孙文科 周金红)4月29日,娄底市医疗保障局根据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年度考核结果,对4家执行国家集中带量采购相关政策不力的医保协议零售药店负责人进行约谈,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完成相关集采任务。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在娄底落地以来,娄底市医疗保障局在全力确保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按时保质贯彻落实到位的基础上,想群众之所想,积极鼓励医保协议零售药店参与集采,让群众能够便捷、就近购买到集采药品,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为规范参与集采的医保协议零售药店的采购和使用,娄底市医疗保障局一手抓培训指导,一手抓监督管理。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对国家集采相关政策、采购平台的操作使用、集采药品的销售等方面进行了详细具体培训,并明确专人开展日常指导;二是强化管理,将集采工作相关约定内容列入医保协议条款,要求按时完成约定采购量,集采药品销售加成不得超过15%加价等;三是加强日常监督和考核管理,对执行情况不力的药店,通过开展专项约谈、定期通报、点名批评等方式进行督促,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按照《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对参与国家集采的医保协议零售药店管理的通知》的要求,暂停该药店的国家集采药品采购资格。
通过监督考核发现,市内有4家协议零售药店存在国家集采中选药品采购进度异常缓慢等突出问题,经多次通报提醒,整改效果不佳,遂按照《湖南省落实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对参与国家集采的医保协议零售药店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启动约谈程序。
相关药店负责人纷纷表示,将深刻剖析问题,并强化措施进行积极整改,全力完成国家药品集中采购约定采购量。
来源:红网
作者:孙文科 周金红
编辑:肖银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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