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娄底8月25日讯(通讯员 谢德旺)近日,娄星区司法局根据湖南省司法厅、娄底市司法局相关文件精神,严格安排部署,顺利完成对全区8家基层法律服务所41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度考核。
本次年度考核由娄底市、娄星区司法局职能部门联合考核,深入各所实地检查、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所内部管理,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按照修订后的规章要求,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合伙人会议制度、党组织参与决策制度、统一收案收费制度、执业管理制度、投诉查处制度、违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辞退和除名制度、年度考核制度、重大疑难案件请示报告制度、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重大疑难案件检查督导制度、利益冲突审查制度、服务质量检查监督制度、以案释法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分配管理制度、文书印章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特别注重案件受理。严格执行统一收案、统一收费、统一登记、统一审批等规定,其中因未落实“四统—”及一案一卷档案管理四家基层法律服务所23名法律工作者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然后采取“回头看”逐项落实,直到合格才方可年度注册。
通过考核,全区基层法律服务所队伍建设、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遵守执业纪律和执业道德观念明显增强,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及省委“三高四新”战略注入新能量,对规范全区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与基层法律工作者执业具有推动作用。
来源:红网
作者:谢德旺
编辑:杨雁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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