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扛起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责任,聚焦群众的“养老钱”“救命钱”,跟进监督、全程监督、精准监督,严肃查处了一批社会保障领域的突出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发挥震慑作用,近日,娄底市纪委监委对查处的3起社会保险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一
双峰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曾金雯、杨晓博利用职务便利,采取冒领的方式贪污社保基金问题。2018年6月至2021年1月,曾金雯利用职务便利,采取冒领的方式,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系统内领取戴某某等19人的参保待遇10.59万元,其中10.57万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2017年8月至2018年8月,杨晓博利用职务便利,采取冒领的方式,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系统内领取王某某等7人参保待遇2.15万元,其中1.93万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2021年4月23日,曾金雯、杨晓博向县纪委监委主动投案,主动上缴违法所得。鉴于曾金雯、杨晓博主动投案自首,积极配合组织调查,全额退还违纪所得,认错悔错态度诚恳,2021年7月,曾金雯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杨晓博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降级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其他责任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二
涟源市原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管理局(现涟源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刘智彪利用职务便利,以办理养老保险为由骗取群众社保补缴手续费用问题。2019年5月至7月,刘智彪以能办理养老保险为由,向刘某提供伪造的单据帮刘某母亲和岳母办理社保补缴手续,骗取刘某12.03万元用于个人消费和日常开支。案发后,刘智彪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0年4月,涟源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刘智彪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
三
涟源市工伤保险管理局财务股原副股长、出纳梁湘涛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工伤保险基金等公款问题。2017年6月,梁湘涛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工伤保险基金、非税收入、单位备用金等公款共计69.43万元归个人使用。2019年5月,梁湘涛涉嫌挪用公款罪被涟源市监察委员会移送涟源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结合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1月,梁湘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9年12月,梁湘涛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上述3起社会保障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有的通过虚报冒领套取社保基金,有的以办理养老保险为由实施诈骗,有的对专项保险基金进行截流挪用,均严重破坏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严肃查处该类违纪违法行为,充分体现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保领域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扛起主体责任,主动自查自纠,坚持举一反三,持续完善制度,坚决堵塞漏洞,确保社保基金使用和管理绝对安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不该碰的红线坚决不碰,忠诚履职、为民服务、无私奉献,为人民群众守护好养老、救命的“资金池”。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保护社保基金安全作为“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坚持严的主基调,对损害社保基金的行为,从严从快进行查处,持续保持震慑,坚决遏制违纪违法行为发生。要督促各级党组织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以铁一般的监督、铁一般的纪律、铁一般的担当,守护好群众救命、养老的“钱袋子”,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娄底市纪委监委)
来源:红网
作者:鸿轩
编辑:肖银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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