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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举行2021年第12次集中学习
2021-10-20 20:11:52 字号:

娄底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举行2021年第12次集中学习

娄底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举行2021年第12次集中学习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李大剑作专题辅导 曾超群主持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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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娄底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举行2021年第12次集中学习。

红网时刻娄底10月21日讯(记者 徐玲莉)10月20日,娄底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举行2021年第12次集中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筑牢安全生产防线。省应急管理厅厅长李大剑作专题辅导,市委副书记、代理市长曾超群主持并讲话。

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娄全体成员,以及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

会上,李大剑作了题为《全面实施新<安全生产法> 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的专题辅导,从新《安全生产法》修改概况与背景、主要条款与内容、面临风险与挑战、宣贯要求与措施四个方面进行解读。

曾超群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提升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抓改革、促发展、惠民生的各项工作中,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真正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要求牢记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要压紧压实责任,以属地领导责任落实倒逼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以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做到明责、知责、守责、尽责。要加强学习,做安全生产的行家里手。认真抓好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实施,真正让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全市上下形成重安全、懂安全、讲安全的良好氛围。要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完善安全生产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防范事故风险。

曾超群强调,要突出重点。各县市区、各乡镇(街道)要根据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重要时间节点、重大会议活动,确定安全生产工作重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狠抓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危化品、易燃易爆、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严肃责任追究,强化执纪问责,对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个人,一律严肃追责,坚决把板子打在屁股上。

曾超群指出,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党纪高悬”的大事,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心存敬畏,秉着对人民负责、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全力以赴,把人民群众的幸福、安全和健康守护好。

来源: 红网

作者:徐玲莉

编辑:刘丹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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