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通讯员 刘彪 彭爱萍 娄底报道
绿树葱郁,绿草如茵。
冬日午后,阳光照耀在洁净的斑马线处,市民刘女士随着人群有序穿过马路,在娄星广场惬意行走,尽享休闲时光。
37岁的刘女士在娄底万豪城市广场经营一家女装店。每到节假日,广场内外人潮如织,生意兴隆。“我在这里做了6年的服装生意,以前这一块因为人太多难免有些吵闹,也有宠物乱跑的情况,如今广场附近更多的是欢声笑语,小道上,宠物也都被规范地牵引着,市民更文明了。”刘女士总会趁着午间时间在娄星广场晒晒太阳,散散步,感受城市的点滴变化。
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城市的发展史亦是一部文明的创建史。
“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一项项荣誉记录着娄底成长的点点滴滴,也体现着娄底对精神文明建设始终如一的坚守,文明始终是娄底城市进步的底色。
2021年11月20日,《娄底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越来越多的市民以身践行加入到文明城市建设的队伍中来。《文明条例》加快了娄底市法治政府建设走向纵深发展,促进市民的德治与善行,绘出幸福底色。
清晨的孙水公园广场,泛起一层薄雾。“张姐,我们的音响声音要再小一些。”“李哥,《文明条例》出台了,这附近可是不能抽烟呢。”严阿姨说,上个月就读完了《文明条例》的全部内容,虽然自己退休了,但有更多的时间参与到文明城市建设中来。“文明也很简单,就是在一言一行中去规范自己,让整座城市变得更加美好。”严阿姨和她的舞蹈团姐妹们已经在广场上做起热身运动,口中呼出的白气与舞动后脸庞泛起的圈圈红晕交融,一张张笑脸就这样生动地绽放。
午后的乐坪大道红绿灯处,一位身着红马甲的志愿者正举着值岗旗,热心引导穿过马路的行人,“这位女士,马上就是绿灯了,请牵好您的孩子有序通行。”志愿者名叫彭友贞,今年60岁,来自娄星区长青街道耕塘社区,她告诉记者,她和同伴两人为一组,志愿加入文明值勤服务。红灯亮起的几十秒钟,她面带微笑挥动手中的值岗旗。“我老公和女儿都很支持我,文明劝导既能规范自己的行为,且能督促他人,还锻炼了身体。城市更文明,我们更幸福。”
天色渐晚,到了下班的堵车时段。在银行上班的陈女士骑着共享单车从市体育馆回到位于恒隆国际小区的家中,骑行10分钟,她认真地摆放好共享单车,并把安全帽小心翼翼地放回原处。“以前看到共享单车随意摆放,随着《文明条例》的出台,加上市民整体素质的提升,共享单车的摆放更整齐了,城市颜值更高了。”
文明之花越开越鲜艳,随着《文明条例》逐步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市民感受到,每时每刻的生活都与文明息息相关、相互交融。
据了解,《文明条例》是娄底市制定的第一部促进型法规。《文明条例》的出台,对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2021年,《文明条例》施行,《娄底市资江保护条例》出台,以及近年来《娄底市孙水河保护条例》《娄底市湄江风景名胜区条例》《娄底市仙女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娄底市大熊山国家森林公园条例》《娄底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等施行,是良法善治,将法治与德治、倡导与规范的有机结合与实践认证,更好地促进社会的文明和进步,是娄底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中不断成熟完善的缩影,也是全面推进娄底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的有效促进。
来源:红网
作者:刘彪 彭爱萍
编辑:肖银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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