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娄底1月24日讯(通讯员 何邵林 蒋加强)娄星区作为全省14个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创建县之一,2021年以来,准确把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丰富内涵,强化系统思维,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统筹协调、纪委监督保障、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全面明责、日常督责、精准问责,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落实。
全面明责强责任
“两个清单”明责任。成立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制定《娄星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责任分解表》《娄星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责任分解表》,将37项工作任务分解到25个区直职能部门和8个乡镇街道,分列77项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
强化监督严纪律。区纪委监委印发《娄星区关于制定和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监督清单的工作方案》和《娄星区村级工程项目建设领域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确定监督清单16项和4项村级工程项目建设领域治理内容,对照清单开展精准监督、靠前监督、跟进监督,严明工作纪律。
派驻队伍强帮扶。制定《娄星区2021年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全区37名区级领导挂点46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和示范创建村,联点指导工作;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参与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工作。全区共派驻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工作队62支157人,对全区65个乡村振兴重点村、已脱贫村、全国红色美丽乡村、省市区级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村、软弱涣散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等实现驻村帮扶全覆盖,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
多措督责强推动
专项督查促攻坚。2021年11月,区乡村振兴攻坚指挥部成立4个督查组,由区级领导带队,区纪委监委、区委作风办、区乡村振兴局、区驻村办、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两办督查室参与,以“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拉网式”督查,集中火力发现和解决乡村振兴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11月24日,驻杉山镇督查组采取查阅资料、入户走访、察看项目等方式,对花溪村乡村振兴工作进行督查,现场反馈该村工作成效和入户走访群众反映诉求,要求村支“两委”成员扬长避短,切实解决群众反映诉求。
日常督查促公开。区纪委监委对照乡村振兴监督清单深入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同时,“两微办”开展线上线下监督,深入推进“互联网+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工作,督促各村(社区)党务、村务线上线下“双公开”。全区共采集和公开“村级财务、村级项目建设、办事结果”等数据信息96.6万条,涉及资金10.28亿元。下发《整改通知书》7份,通报单位11个次,限期整改问题34个。
作风督查促规范。区驻村办会同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和区乡村振兴局对镇、村干部、派驻工作队作风建设开展不定期开展督查,印发督查通报2期,通报问题7个。通过不定期督查,规范村级党组织建设,转变党员干部工作作风,不断压实驻村帮扶责任,强化入户走访,摸排易返贫致贫重点人群,澄清工作底子,厘清工作路子,推进乡村振兴建设。
精准问责强整改
从严执纪强问责。严肃查处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增强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保障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在基层落到实处。2021年以来,全区共发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86个,问题线索57条,党纪政务处分37人,组织处理129人,公开通报曝光典型案例8起17人,追缴资金134.17万元,退还群众4.56万元。"两微办"线上监测交办问题线索833个,查实整改问题413个,问责22人;线下暗访交办问题线索236个,查实整改问题236个,问责25人。
通报曝光强震慑。区纪委监委以案明纪,通报曝光乡村振兴领域村级工程项目中套取资金用于违规开支、隐瞒村集体收入不入账等问题典型案例5起,发布"两微办"线上监测督查通报3期,警示教育基层党员干部,持续释放对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零容忍"的强烈信号。
建章立制强规范。制定出台《娄星区乡村振兴工作领导机制》《娄星区乡村振兴工作调度机制》《娄星区乡村振兴工作督查机制》《娄星区乡村振兴区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强化工作创新、制度创新,持续筑牢乡村振兴组织基础。拟定《娄星区关于推进清廉项目建设"十个严禁"》,不断规范村级工程项目建设,打造"阳光工程""廉洁工程"。
来源:红网
作者:何邵林 蒋加强
编辑:江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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