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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箱操作“洗白”毒资 娄星区检察院检察官“鹰眼”识破“案中案”
2022-03-11 15:35:51 字号:

暗箱操作“洗白”毒资 娄星区检察院检察官“鹰眼”识破“案中案”

红网时刻娄底3月11日讯(通讯员 卢韬 肖婷 胡正春)一起看似普通的贩毒案件,检察官抽丝剥茧,深挖“洗钱”线索,依法立案监督、追诉一起“案中案”。近日,娄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谢某、戴某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洗钱罪提起公诉。此案系《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后该院办理的首例涉洗钱犯罪案件。

2021年11月,娄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审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时发现,戴某与同学谢某(已另案处理)两人长期在境外使用银行账户转移资金,并获取高额利益。在对资金流水梳理后发现,其中有50万元的资金来源于贩卖毒品的夏某(已另案处理)等人。随着审查的深入,检察官意识到该案可能潜藏着涉嫌洗钱的犯罪线索。

通过进一步讯问,检察官根据夏某等人的供述,核实该笔资金确是毒资。在审查涉案银行卡转账记录后,查清毒资来源和去向。原来,在戴某的授意下,谢某将50万元的毒资转移到其名下的银行账户,并收取1%的手续费。据此,检察官认定,戴某和谢某通过转账帮助转移毒品贩卖所得的行为,已涉嫌洗钱犯罪。

为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办理洗钱罪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2021年11月,娄星区人民检察院迅速启动立案监督程序,及时监督公安机关对戴某帮助转移贩毒资金的行为进行立案侦查,并积极引导侦查人员赴上游贩卖毒品发生地湖北省,寻找关键证人调查取证,调取上游贩毒案件的相关法律文书和书证。最终,检察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洗钱罪,对戴某依法批准逮捕,并于今年2月依法提起公诉。同时,因谢某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已被提起公诉。为加强对洗钱犯罪的打击力度,彰显对洗钱犯罪的严惩立场,检察院又依法对谢某以涉嫌洗钱罪追加起诉。

戴某与谢某两人,为了掩饰、隐瞒贩卖毒品所得的资金来源和性质,费尽心思通过“暗箱操作”把毒资“洗白”,使资金“合法化”,但依旧难逃检察官的火眼金睛。娄星区人民检察院同步惩治上下游犯罪,对夏某、戴某、谢某等人涉毒、洗钱犯罪提起公诉,有效斩断“毒资”“合法化”外流途径,严控涉案资金外流,让赃款藏不住、转不出、追得回。

今后,该院将积极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反洗钱工作的部署要求,全方位加强对洗钱犯罪的打击力度,完善反洗钱检察工作机制,与相关单位构建信息互通、线索发现、分析研判、联席会议等洗钱违法犯罪防控体系,努力为娄星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来源: 红网

作者:卢韬 肖婷 胡正春

编辑:江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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