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娄底3月14日讯(通讯员 冯兵田 张任泊)近日,为帮年逾八十且行动不便的老人追讨借款,同时送法进乡村、普法解民惑,双峰县人民法院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审理现场搬到花门镇洲上桥村。
2017年初,刘某凡、雷某辉以开办建材店需资金周转为由向陈某堂借款现金50000元,刘某凡向陈某堂出具借条,双方约定月息1分。2018年初,刘某凡向陈某堂支付了一年利息并重新出具借条,此后,陈某堂多次向二人催讨,二人一直不予归还借款本息,并玩起了“失踪”。
2021年10月,陈某堂向双峰法院起诉刘某凡、雷某辉,追讨借款。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公告送达了开庭传票等文书。承办法官袁红江考虑到原告陈某堂是“五保户”,年逾八十且行动不便,村民对民间借贷相关法律知识了解不深等,决定深入村组进行开庭审理,送法进乡村、普法解民惑。
经审理,法院判决被告刘某凡、雷某辉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偿还原告陈某堂借款本金50000元,并支付以借款本金5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2月24日起按照月利率1%计算利息至借款全部清偿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审判结束后,不少村民现场提问,袁红江娴熟地用法律条款一一解疑。村民说道:“这样的庭审真好,原先我们对借条怎么写、担保人有啥用、如何依法追讨债务等等都不是很清楚,袁法官给我们讲了很多有用的知识,讲得也通俗易懂,我们这下清楚了,感谢你们!”
来源: 红网
作者:冯兵田 张任泊
编辑:江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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