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一位朋友在某商场买了一块价值100多元的多功能智能手环手表。用了不到一周,手表就出现质量问题。朋友赶到商场,找到服务员要求更换。商场服务员却以该产品价值便宜为由,不予更换。朋友一气之下,就到消费者协会投诉维权,结果商家自知理亏,马上给朋友更换了一部智能手表。笔者以为,朋友的这种“小”亦维权的做法值得点赞,更值得提倡。
提到维权,在很多消费者看来,似乎只有大宗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才会找到商家要求维修或更换,而对那些价值几元、几十元、上百元的小商品,一旦发现质量问题,很多消费者往往就自认倒霉,既不找商家修理或更换,更不找有关部门进行维权。
其实,这种因“小”而懒得维权的做法,无形中助长商家的嚣张气焰,一些商家往往摸准顾客的消费心理,在生产一些价值便宜的小商品时,就不太注重商品的质量,有的甚至对这些小商品既没有售后服务,也没有实行三包。一些消费者往往因价“小”而懒得去与商家计较,也无形中助长商家的不良销售行为。
笔者认为商家在销售商品时,无论是大件商品,还是小件商品,在服务、质量等方面都应一视同仁,哪怕只是一两元钱的小商品,如果出现了质量问题,商家应该负责保修或退换,切不可因“小”而置之不理,反倒因“小”失大;另一方面,作为消费者要切实维护好自身的消费权益,一旦发现商品的质量出现了问题,不管价格高低,都应向商家提出合理的要求,该保修的要保修,该更换的要更换,切不可因“小”而懒得去维权,从而助长一些商家的不良销售行为。
总之,消费者“小”亦维权值得点赞。
来源: 红网
作者:金福
编辑:江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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