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防控工作进入应急状态。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压紧压实“四方责任”,推动各级各部门从严从紧从实从细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现将娄星区纪委监委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疫情防控纪律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娄星区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工作人员胡洵疫情防控特护期未履行审批手续擅自脱岗离娄的问题。3月18日,胡洵未履行审批手续擅自离娄,3月19日、20日连续2天旷工脱离疫情防控工作岗位,从市外返娄后未按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向所在社区、工作单位报备,未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和居家健康监测,给疫情防控造成较大风险隐患。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建兵,区农办专职副主任刘斌才,驻社区帮扶组副组长王继凯,农产品安全监管股股长兼检测中心负责人李小红等人对胡洵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擅离职守的问题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经研究决定,按程序对胡洵予以政务立案,对王建兵、刘斌才、王继凯、李小红等4名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二、娄星区水利局党组成员、双江水库管理处主任陈明辉未经批准出省接家属返娄且未按要求落实有关防疫措施的问题。3月11日,陈明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娄底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单位和个人疫情防控责任的通知》(娄疫防指〔2022〕13号)文件规定,未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出省接亲属返娄,且返娄前未按规定向所在社区、工作单位报备,给疫情防控造成一定风险隐患。经研究决定,按程序对陈明辉予以诫勉。
三、娄星区水系连通项目施工项目部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3月14日至19日,杉山镇同福村第三网格内区水系连通项目施工项目部3名工作人员先后从外省探亲回娄,未主动向所在单位和属地村报备,个人责任落实不到位。同福村未将项目部疫情防控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体系,村委委员兼创卫专干、第三网格长黄武良未及时摸排网格内外省返娄人员信息并上报,工作失职失责,导致信息倒流;杉山镇党委副书记、同福村疫情防控挂点领导王建强,镇人大秘书、同福村驻村干部颜加乐,村支书兼主任、疫情防控总网格长黄星晖,村卫计专干周萼东等4人履职不到位,管理、督促不力,镇、村两级属地责任履行不到位。项目部未要求工作人员每日扫“场所码”进入工作场所,场所码管理流于形式,黄码人员未严格进行管控,健康监测制度未严格落实,项目部单位责任履行不到位。区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项目施工指挥部现场管理负责人廖四华,区水利局四级主任科员、项目施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刘锐等2人履职不力,对施工项目部场所码监管不到位,区水利局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履行不到位。经研究决定,按程序对黄武良予以诫勉,对王建强、廖四华、刘锐、颜加乐、黄星晖、周萼东等6名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任务繁重,必须严明纪律、令行禁止。上述问题的发生,表明在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下,仍有个别单位和人员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贯彻落实中央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严格、不彻底,对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落实不严、措施执行不力,存在不尽责、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
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务必深刻吸取教训,做到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要坚决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来抓,进入“实战”状态,发扬“实战”作风,压实“四方责任”;要持续绷紧防控之弦,强化社会面和重点人员管控,构建“五包五讲五到户”体系,加快推进“无疫社区(村)”建设,坚决守牢“外防输入”防线,持续保持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作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以及作风漂浮、履职不到位等违规违纪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形成有力震慑,为全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来源:红网
作者:鸿轩
编辑:李响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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