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打造娄底法治化营商环境
娄底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行柔性执法的实施意见》
红网时刻通讯员 罗文 伍艳 娄底报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娄底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行柔性执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面树立柔性执法理念,不断完善执法方式,持续打造娄底法治化营商环境。
《意见》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加强柔性执法,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意见》强调,推进柔性执法要遵循合法合理、高效便民、公开透明、教管结合基本原则,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在行政执法的理念、思路、举措之中;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防止违法执法、越权执法、简单粗暴、畸轻畸重;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广泛运用提醒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开展行政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意见》要求,依法严格规范执法行为,防止随意检查、执法扰民扰企,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清理制定柔性执法事项“三张清单”,并对清单实施动态管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对滥用自由裁量权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加强行政执法协作,严格控制涉企检查频率和次数。强化执法监督效能,明确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和年度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加强对涉企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强化检查结果的运用,定期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建立健全柔性执法工作机制,将柔性执法贯穿于执法全过程,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推进柔性执法落地见效。
来源:红网
作者:罗文 伍艳
编辑:李响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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