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为全面提升娄底经开区教育品牌,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将“湖南师范大学附属春元学校”打造成一流名校,特面向社会引进骨干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及办法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考试考察、择优聘用的原则,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四条有关规定,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引进骨干教师,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引进对象
面向社会引进符合条件的娄底经开区公办学校外的教师(公办、民办均可)。
三、引进计划及引进程序
(一)引进计划:共计划引进中小学教师15名,其中:初中学科骨干教师8名、小学学科骨干教师7名。引进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一。
(二)公开引进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含资格审查)—面试(含试教)—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6.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要求,即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除语文教师以外岗位的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7.工作经历:须从事所报岗位学科类别相应学科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如:报初中教师岗位须有一届初中学科毕业班任教经历,工作经历可提供内容完整清晰的聘用合同、单位证明、专技考核表)。以上工作年限截止时间计算至2022年6月30日,但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及兼职不能视同为工作经历时间。
8.中小学一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1年6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以内(1976年6月1日之后出生)。
9.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
10.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A.报考者原则上须具有地市级(州)及以上骨干教师证,不具有地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证的,则必须满足下面一类或二类条件。
B.一类条件
须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个:
(1)省特级教师或正高级教师。
(2)湖南省国培专家库首批人选,或被评为地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劳动)模范教师、教育名师(具有任何一项即可)。
(3)省中小学未来教育家高端研修班成员,或省青年精英教师高端研修班成员,或省中小学“教育家孵化”高端研修班成员。
(4)被教育行政部门发文认定为地市(州)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或芙蓉教学名师,前述三项具有任何一项即可。
(5)在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赛课活动中,荣获地市(州)级及以上教学竞赛、教师素养大赛、教师技能大赛等现场教学活动中获得过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教学能手称号(其中一项荣誉,且获奖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匹配,不包括片断教学、录像课、教学设计及说课)。
C.二类条件
报考者若不能达到一类条件要求,须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两项要求。
(1)主持过由省级及以上教育科研主管部门立项并顺利结题的(不含教育学会)。
(2)获得由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优秀教师(教育名师、优秀乡村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研工作者或教研先进个人(其中一项荣誉)。
(3)所带班级被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先进班级,或本人被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优秀班主任、德育(含团少队)工作先进个人(其中一项荣誉)。
(4)获得过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一等奖(获奖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匹配,不包括片断教学、录像课、教学设计及说课)。
(5)被县级教育主管部门评为学科带头人、骨干(卓越)教师、教学能手、教研教改能手、教育(或班级)管理能手。
(6)指导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大赛获优秀指导奖且指导的学生获省级及以上一等奖(学生参赛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相符)或者有一篇论文发表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或获省级二等奖以上。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被通报批评的。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2年6月15日至6月23日。
(二)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设在娄底经开区机关食堂三楼301室(区关工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18073821080
地址:娄底市新星北路577号
(三)报名方式:
1.娄底市(含所辖县市区)范围内的报名者,请到娄底经开区机关食堂三楼301室报名。报名时请递交下列材料:
①亲笔书写的个人简历一份、生活照一张;②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③获奖证书、荣誉证书、论文(论著)原件和复印件;④个人联系电话及其它认为有必要提交的材料(含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⑤同意报考证明。
2.娄底市范围外报考者可将上述材料(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287403605@qq.com。待审阅材料筛选程序完成后通知本人。
3.考试形式为面试(含试教和答辩),不设开考比例,凡报名成功并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六、引进程序
(一)第一轮:审阅材料(资格初审)
1.评审组根据报名者的材料,采用定性定量的方式,给出A、B、C三个等级的评价。
2.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通知符合要求者参加面试(含试教和答辩)。
(二)第二轮:面试(含试教)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在规定时间内按随机抽取的内容备课。
3.面试分为试教和提问两个环节,试教10分钟,提问5分钟,采用100分制计分,面试成绩达到80分(含80分)以上为合格。
4.试教环节主要测试报考者课堂教学水平和艺术。提问环节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理论水平和应变能力等。
5.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人数少于该学科拟招人数,该学科入围考生自然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人数多于该学科拟招人数,则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的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按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将在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上公示。
6.通知符合要求者参加体检。
(三)第三轮:体检
1.体检对象以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根据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2.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同时根据国家关于遏制公职人员涉毒吸毒工作的统一部署,将吸毒检测纳入新进人员的体检范围。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4.如有体检不合格空缺岗位,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必须合格)依次等额递补1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空缺的岗位不予递补。
(四)第四轮:考核
1.体检结束后,由娄底经济开发区组织工作局、社会事务局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资格复审)等形式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中如发现有与报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票否决。
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所需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自动放弃、其它原因未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不递补。
3.考核组根据考核情况形成综合意见,拟定合格人选,提请经开区党工委会研究确定。
七、聘用及待遇
(一)本次引进的骨干教师均列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办理编内聘用手续,引进对象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
(二)引进对象工作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未满服务年限不得申请调动或参加其它单位的招聘考试。
(三)骨干教师一经聘用,一次性给予5万元生活补贴,连续3年享受600元/月的住房补贴。
八、纪律要求
(一)报考者要严格遵守本次择优选拔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符合报考规定。
(二)凡伪造学历、考场作弊、不服从安排和无理取闹者一律取消其参选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纪惩处。
九、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需遵守防疫防控相关规定。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考生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考务工作要求,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根据省人社厅、省卫健委印发的《关于加强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161号)要求,凡不能提供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一律不准参考。同时在引进骨干教师的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看招聘信息。引进骨干教师过程中相关通知、公示、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国家级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公布,不再另行电话和短信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网站。因应聘人员未及时查看相关网站,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参加招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报名、考务咨询电话:0738-8652899。请在工作时间段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文件的规定,由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十、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引进骨干教师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成立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区社会事务局。整个招聘工作在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15日
附件:
来源:红网
作者:鸿轩
编辑:李响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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