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质量立法助推更高水平全国文明城市建设
戴德清到娄星区开展《娄底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红网时刻娄底10月26日讯(通讯员 邓涛)10月25日,娄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戴德清到娄星区开展《娄底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调研。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高质量立法助推更高水平全国文明城市建设。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孝贵参加。
戴德清一行先后察看了吉星小学、阳光一品和黄泥安置小区、娄底418建材市场的机动车停车管理情况,并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娄星区人大常委会、娄星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娄底经开区管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停车场经营管理单位,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居民代表的意见建议。
戴德清说,大家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建议,将认真研究、充分吸纳,进一步完善法规草案。他指出,机动车停车管理,关乎群众生产、生活便利,也关系着道路交通安全和城市形象。站位要有高度,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从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老百姓的生活品质这个角度出发,破解机动车停车管理难题。调研要有深度,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法规务实管用。立法要有温度,赢得老百姓的广泛认同、自觉遵守,成为全体市民的共同意识、自觉行动。
戴德清强调,要坚持开门立法,多层次、多层面听取各方意见,让法规载满民意。要坚持“小、快、灵”立法,立足实际、广泛调研,把情况摸透,把问题找准,把对策理清,确保每一条条款都能够在实践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要坚持高质量立法,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总要求,用“大数据”说话,科学论证,找准症结,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多管齐下解决问题。
来源:红网
作者:邓涛
编辑:刘丹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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