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罗子依 娄底报道
燃放烟花爆竹,哪里不行?何时不行?春节临近,燃放烟花爆竹再次成为热门话题。娄底市最新烟花爆竹管控政策现已明确,不仅划定了全年“禁放区”和节假日“限放区”,更推出最高30万元的举报奖励,守护公共安全与蓝天。
禁放区域
娄底市以下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娄底市中心城区:包括长青、乐坪、大科、花山、黄泥塘、涟滨街道办事处全域;大埠桥街道部分区域;杉山镇、石井镇、万宝镇部分村(社区)。

娄底城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区示意图。

新化县烟花爆竹禁限放区示意图。
新化县城区:大洋江路→天子山路→新白公路→资源路→青峰桥→陈家垅大桥→资江风光带→资江二桥→五里亭社区娄新高速跨线桥→大洋江路闭合区域。

冷水江市烟花爆竹禁限放区示意图。
冷水江市:冷水江、布溪、沙塘湾街道办事处全域;禾青镇、中连乡、金竹山镇部分村(社区)。
涟源市:蓝田、石马山、六亩塘街道全域;湖泉镇、三甲乡、渡头塘镇、斗笠山镇部分区域。
双峰县:永丰街道、金开街道部分社区和村。
此外,文物保护单位、国家机关、学校、医院、易燃易爆场所、车站、林地绿地等重点区域及公共场所均为禁放点。
限放区域与时段
限放区域:主要为各县(市、区)禁放区以外的部分乡镇、街道。
限放时段:限放区内以下时段禁止燃放:
公历12月31日至1月1日;
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三;
元宵节(部分地区包括清明节、中元节);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全面禁放。
允许燃放品类
限放区内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规定的个人燃放类C、D级产品,主要包括爆竹类、喷花类、旋转类、升空类、吐珠类及玩具类(烟雾型、摩擦型除外)。
严禁燃放双响、摔炮、擦炮、不定向火箭等危险品及专业燃放类产品。鼓励使用电子鞭炮、鲜花等环保方式庆祝。
零售与运输管理
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和运输许可审批,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行为。
加强联合巡查与执法,及时劝阻和查处违规燃放。
开展全覆盖宣传,通过媒体、短信、基层走访等形式,确保政策家喻户晓。
举报奖励政策
娄底市应急管理局印发《娄底市烟花爆竹行业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鼓励市民举报相关非法行为:
举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奖励5万–30万元;
举报非法经营、储存违禁品且数量巨大的,奖励1万–5万元;
举报非法经营、储存行为,按查获货值15%给予奖励,最低1000元,最高2万元。
举报途径:“12345”市长热线、“1235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或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公开渠道。
监督与处罚
违规燃放可拨打110举报,非法销售、运输、储存可拨打12345举报。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违规行为,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红网
作者:罗子依
编辑:李响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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