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娄底12月1日讯(通讯员 戴志锋 罗军)11月30日,从娄底经开区税务局获悉,《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税费精诚共治实施办法(试行)》正式印发实施,这是娄底经开区税务局作为全国税收精诚共治改革直联点,落实精诚共治改革工作取得的又一项阶段性成果。
“税费精诚共治,是为优化营商环境,构建法治、规范、公平、统一的税费治理体系,以提高税费征管水平,为保障税费及时足额征收入库采取的税费服务、信息共享、财源共建、税费协助、监督保障等措施。”娄底经开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旭说。
据介绍,新出台的《实施办法》共七章四十九条,包括总则、税费协同、部门协作、信息协力、监督保障、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在制度设计上有系统性、科学性、创新性三个特点。
此外,《实施办法》明确了各部门在依法治税方面的职责,履行涉税行政协助义务,将税费共治工作纳入考核范围,对负有协同共治责任和义务的相关部门和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建立健全履职考核机制,确保工作有序推进、落到实处。
娄底经开区税务局税收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人说,《实施办法》以数据共享共用为主线,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引导全社会资源和力量参与税收治理,调动全区发展经济、培植财源和协同治税治费的积极性,有效解决涉税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实现对税费源的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监控,形成了“政府主导、财税主管、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精诚共治新格局,进一步夯实了税源管理基础,全面提升税费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促进娄底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高标准建设中部地区“材料谷”提供有力支撑。
来源: 红网
作者:戴志锋 罗军
编辑:罗子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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