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依规治党的自觉和坚定切实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
毛健刚
党内法规是我们党执政治国的重器,充分彰显中国之路、中国之治、中国之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充分吸收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是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生动体现。《中共湖南省委常委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实施意见》,充分表明省委常委会坚持以上率下,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坚持以严的主基调强化正风肃纪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我们要深刻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切实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深刻领悟党内法规的政治性,更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新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以及前述《规则》《规定》《实施意见》通篇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根本原则,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要求,凸显了鲜明的政治主题。坚决维护制度就是捍卫思想伟力,贯彻实施党内法规就是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我们将深刻把握党内法规的政治属性和制度属性,准确把握党内法规制度是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根本之策,进一步增强依规治党的自觉性、坚定性,自觉依党内法规谋事、依党内法规管人、依党内法规用权。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认真落实《中共娄底市委常委会关于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始终把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不断强化党对纪检监察工作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领导,真正做到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上级有要求、群众有期盼、纪检监察见行动。
深刻领悟党内法规的实践性,更加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党内法规是党的纪律最集中的体现,严格遵守党内法规就是遵守党的纪律。我们将把《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内容,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以党章为遵循,严格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任务。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切实履行好党内监督专责,严格执行处分批准权限和程序的一般规定和特殊规定,确保工作环环相扣、贯通衔接、权责清晰、流程规范。以《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出台为契机,不断完善派驻监督机制,构建“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工作体系,确保“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发挥到位。对标对表省委实施意见,把学习贯彻《中共娄底市委常委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实施意见》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以上率下,示范引领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做到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
深刻领悟党内法规的权威性,更加严格监督贯彻执行。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负有遵守党内法规、维护党内法规权威的义务。我们将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执规是本职、执规不力是失职的理念,切实担负起执行党内法规的政治责任。加强对党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用监督传导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严禁在党章执行上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以实际行动维护好党章权威。坚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深化“娄底之变”、推进娄底高质量发展的铁规矩、硬杠杠,以只能紧、不能松的鲜明态度一抓到底、一严到底。对党的二十大后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综合运用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等方式,从严从重处置。抓住“关键少数”,督促全市各级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广泛凝聚起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娄底的强大合力。(作者系娄底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来源: 红网
作者:鸿轩
编辑:罗子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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