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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星区法院:春风化雨解心结 释法明理化干戈
2023-10-08 14:53:55 字号:

娄星区法院:春风化雨解心结 释法明理化干戈

红网时刻新闻通讯员 谭周祥 易通 娄底报道

“这笔安置费用我又没使用,我一分钱也不付!”

“但我很急需这钱啊,如果拿不到钱的话,我就跟你没完!”

“没完?告诉你,我已经申请再审了,我还会一直申诉!”

大厅传来了男人和女人的争吵声,执行法官步履匆匆,立刻赶到大厅,眼见一位老人和一名年轻女子互相怒目而视、咬牙切齿,情绪越来越激动,还有一个几岁大的小男孩站在一旁,看着剑拔弩张的场景,身体略微颤抖着。两人是因为一起执行案件而发生争执,法官一边走着,一边飞速回忆案件情况……

这起执行案件的申请人刘某珺,原系被执行人付某如的儿媳妇,小男孩付某宸是被执行人付某如的孙子。2019年8月,被执行人付某如作为户主的房屋被拆迁,共计领取了200余万搬迁补偿安置费用。付某如在知晓刘某珺与其子付某离婚后,将属于刘某珺和付某宸的搬迁补偿费,转给其子付某用于购买房产。刘某珺和付某宸就上述款项的领取支配与付某如发生争执,双方协商未果,刘某珺、付某宸遂将付某如诉至娄星区法院。2022年12月,娄星区法院作出判决:付某如返还刘某珺、付某宸房屋搬迁补偿安置费合计382000元。付某如不服上述判决,上诉至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4月判决驳回付某如上诉,维持原判,但付某如依然迟迟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

迫于生活压力,2023年7月,刘某珺、付某宸向娄星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向付某如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就案件情况进行了询问,并告诫付某如,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付某如以自己并未实际使用申请执行人安置费用为由拒不履行,且提出书面执行异议。另一方面,刘某珺以自己急需钱为由,强烈要求法院立即支付执行款。同时,付某如之子付某也于2023年7月向娄星区法院起诉,要求变更付某宸抚养关系,双方互不相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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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现场。

执行法官认真考虑了该案的特殊性:如果只是将付某如的银行存款进行扣划,固然可以很快完成执行,但并不能实质化解双方纠纷,矛盾只怕会愈发激烈。为了当事人之间的亲情,也为了孩子能健康成长,执行法官选择耐心听取双方的意见和理由,并分别进行沟通劝导。

法官向付某如解释,按照法律规定,即使申请再审,再审期间也不影响原生效判决的执行,而且该案情况已经很清楚了,执行款最终还是会扣划,继续诉讼只会让矛盾越积越深,也耽误孙子的学习成长。在刘某珺这一方,法官同样用法理和亲情对其劝说,滞留解决不了问题,争吵只会伤害感情,孩子身心发展需要一个平稳祥和的环境。

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说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付某如书面撤回再审申请,付某如之子付某也向娄星区法院撤回变更抚养关系的诉讼申请,付某如主动将19万余元补偿安置费支付给刘某珺,本案顺利执行完毕。原本可能发生的三起诉讼,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消弭无形,几位当事人脸上带着笑容走出了法院。

“法官,真的太感谢你了,我不仅收到了拆迁款,更重要的是修复好了亲情,我儿子的户口也顺利的迁到我家,孩子以后可以在我家就近读小学了!”,电话那头洋溢着幸福和喜悦。

换位思考,如我在诉;柔性执法,彰显温度。此次执行,法官摒弃过往就案办案、一执了之的做法,而是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用心用情解决当事人的顾虑,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避免程序空转,用最小的司法成本取得了最优效果,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来源: 红网

作者:谭周祥 易通

编辑:罗子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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