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净化全市网络舆论环境,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按照中央网信办“清朗”系列专项行动、公安部关于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部署要求,自即日起,娄底市面向广大网民征集网络谣言线索,对查实构成违法犯罪的,网信部门、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一、举报内容
(一)通过网络介质(包括但不限于聊天软件、社交网站、网络论坛、邮箱等)编造、传播虚假文字、图片、视频等信息线索。
(二)借热点事件恶意诋毁、造谣攻击、造谣引流、非法牟利的信息线索。
(三)利用短视频制造、传播谣言等信息线索。
(四)冒用各级党委政府机关或社会组织名义,开设虚假网站和社交网络账号,实施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的信息线索。
(五)其他互联网违法犯罪和不良信息线索。
二、举报注意事项
(一)举报人应当如实提供涉事或涉案网页、网文、视频的网络链接地址、出现时间、内容截图或录屏视频。
(二)为了更好地核查举报信息,提倡实名举报,若匿名举报需提供有效联系方式。网信、公安机关对举报人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泄露举报人信息或者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三)举报人如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严禁恶意举报。
三、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向网信、公安部门举报:
1.举报电话:
0738-8220110(网信)
0738-110(公安)
19607380112 (微信同号)
13786828845 (微信同号)
2.通过微信公众号“网信娄底”,“娄底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http://wfblxx.ldnews.cn/web举报。
3.通过新浪微博、今日头条、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向“娄底网警”(娄底市公安局网监与行动技术支队官方账号)进行举报。欢迎广大网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踊跃举报相关线索。同时,请广大网民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安全文明上网,共同携手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娄底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娄底市公安局
2024年2月4日
来源:红网
作者:鸿轩
编辑:罗子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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