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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冠肺炎流行期间科学有效开展预防性消毒的告知书

娄底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新冠肺炎流行期间科学有效开展预防性消毒的告知书

随着返程和企业复工高峰到来,部分小区、企业、办公场所、街面等用无人机喷洒消毒、车队喷洒消毒和用热烟雾机消毒作业,以及对普通人员直接进行消毒剂喷洒等过度消毒。这些措施,看似让人放心,但从科学及健康角度来讲,对切断传播途径作用有限,无法达到消毒效果。同时,外环境过度喷洒化学消毒剂,既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还对环境造成污染。为科学有效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预防性消毒工作,根据《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消毒工作的通知》(湘卫函〔2020〕62号)要求,结合娄底市疾控中心相关专家意见,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非疫区,遵循“以清洁卫生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的消毒原则,不应反复大面积消毒室外环境(包括空气),不应采用车队或无人机进行城市普通街道的喷洒消毒;杜绝将化学消毒剂直接喷洒普通人群。

二、没有明确传染源的场所,科学开展预防性消毒。针对不同消毒对象,选择正确有效的消毒产品,采用正确的消毒方法。预防性消毒重点包括物体表面(特别是高频接触的门把手、按钮、开关、厕所、电梯、楼梯扶手等)清洁消毒、室内空气的流通和个人手卫生等,同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如佩戴口罩)。室外环境、绿化、道路等等,因空气流通、紫外线等因素不利于新冠病毒存活,一般不需要消毒,以免污染和破坏环境。

三、有明确传染源的场所,需进行疫源地消毒,消毒的范围、对象和时限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而定,在疾控部门的指导下开展专业消毒。

四、现场消毒工作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由有关单位及时进行消毒,非专业人员开展消毒工作前应接受专业培训,采取正确的消毒方法并做好个人防护。

五、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肺炎防控专区,有印发的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术指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同风险人群防护指南、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等,请各地查询参考执行。

娄底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2月15日

来源:红网

编辑:李梅花

本文为娄底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ld.rednet.cn/content/2020/02/16/67299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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