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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娄底市防汛抗灾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应安委,市应安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当前汛情、灾情和后期雨水情预测,依据《娄底市防汛应急预案》《娄底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娄底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市应安委决定:自7月8日18时起,解除全市的防汛、地质灾害、自然灾害救助三级应急响应。

当前,娄底市仍处于主汛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市应安委的工作部署,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随时做好后期可能发生的暴雨洪水和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确保度汛安全。

娄底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6年7月8日

来源:娄底应急

编辑:刘丹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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