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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防汛、地质灾害、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由四级提升至三级

关于将全市防汛、地质灾害、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由四级提升至三级的通知

各县市区应安委,市应安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雨水情预测,为切实做好10号台风“美莎克”防御工作,依据《娄底市防汛应急预案》《娄底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娄底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市应安委决定:自7月5日19时起,将全市防汛、地质灾害、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由四级提升至三级。

请各级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防汛抗灾“有隐患早处置、有风险早转移、有困难早提出、有伤亡早报告”的总体要求,按照三级应急响应要求做实做细防抗救各项工作,确保各类责任人迅速到岗到位。要突出水工程调度、山洪和地质灾害防御、中小河流洪水防范、涉水工程防守、城镇防涝等重点,在重点部位提前预置应急物资和救援力量,加强巡查防守和先期处置。要做好对外来人口(特别是暑期旅游群体)、各类在建工程施工队伍的提醒、管控,提前转移危险区群众,确保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坚决避免人员伤亡。同时,要加强灾情统计报送,有力有序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全力确保度汛安全。

娄底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6年7月5日

来源:娄底应急管理

编辑:刘丹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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