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水利局,娄底经开区水利事务中心,白马灌区管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
根据当前天气形势和《娄底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预案》规定,我局决定自7月28日15时起将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
请各单位、各部门严格按照Ⅲ级应急响应要求,进一步落实水旱灾害防御职责,加强值班值守,强化雨水情分析,提前预报预警,加强在建涉水工程、山洪灾害防御、中小河流洪水防御、水库(水电站)、塘坝防守,加强水库运行监管及安全度汛措施落实,扎实做好各项防御工作。
娄底市水利局
2024年7月28日
来源: 红网
作者:鸿轩
编辑:李响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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