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县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湖南省应急管理厅、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等九部门印发的《湖南省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湘应急联〔2020〕11号)的文件要求,为落实我市尾矿库企业及所在市、县、乡、村“五位一体”防汛安保责任,切实加强2021年全市尾矿库防汛安保工作,有效防范极端灾害性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现将《2021年娄底市尾矿库“五位一体”防汛包保责任人名单》予以明确公示。
娄底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4月28日
来源:红网
作者:娄底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编辑:李响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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