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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2021年娄底市尾矿库“五位一体”防汛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县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湖南省应急管理厅、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等九部门印发的《湖南省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湘应急联〔2020〕11号)的文件要求,为落实我市尾矿库企业及所在市、县、乡、村“五位一体”防汛安保责任,切实加强2021年全市尾矿库防汛安保工作,有效防范极端灾害性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现将《2021年娄底市尾矿库“五位一体”防汛包保责任人名单》予以明确公示。

娄底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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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娄底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编辑:李响炮

本文为娄底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ld.rednet.cn/content/2021/04/30/92544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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