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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城乡低保标准再提升

红网时刻娄底7月23日(通讯员 胡炎明 周金红)近日,省民政厅调研组来娄调研民政重点工作,对娄底市全面提升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到位两大重点民生实事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为确保重点民生实事工作的有序推进和圆满完成,4月26日,娄底市民政、财政、扶贫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调整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救助水平的通知》,从2018年1月1日起,全市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430元/月、284元/月;城乡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分别不低于320元/月和170元/月。5月30日,市民政局又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2018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截至6月底,全市月均保障城市低保对象39078人,农村低保对象80780人,共发放低保资金1.59亿元,月人均救助水平分别达到304.36元和161.36元。目前,各县市区正有条不紊推进城乡低保专项治理行动,等专项治理完成后,各县市区将立即上调和追补救助资金,确保全年城乡低保救助标准和水平达到考核要求。

今年4月,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市残联下发了《关于印发<娄底市2018年残疾人两项补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从2018年1月1日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5元。目前,全市市县两级将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足额纳入财政预算,确保了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今年一、二季度,各县市区均已按季度将残疾人补贴发放到位。涟源市从7月份开始按月发放,其他县市区将按省里要求从8月份开始按月发放。

来源:红网

编辑:袁雅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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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https://ld.rednet.cn/content/2018/07/23/1796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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