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某军坐在营业柜台上,影响其他客户办理业务。
强制带离过程中,谢某军咬伤处警民警。
红网时刻娄底8月2日讯(通讯员 刘剑)8月1日,新化县公安局查处一起妨害公务案,刑事拘留1人。
7月31日下午,新化县西河镇鸟山村村民谢某军(女,现年37岁)因自己经营的汉堡店电费差价缴纳问题到西河镇供电所营业厅吵闹,并坐在营业厅柜台上,严重影响了其他客户办理业务,扰乱了供电所正常工作秩序。
西河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后,民警做工作要求谢某军不要在收费大厅吵闹,但其不听劝阻,民警在多次劝阻无效后口头传唤其去派出所接受询问调查,但谢某军拒不配合,反而做出挑衅行为。随即,民警强制将其带离。带离过程中,谢某军对抗执法,并咬伤处警民警。
获悉情况后,新化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迅速开展调查,快速查明了谢某军妨害公务的违法事实。
8月1日上午,谢某军因涉嫌妨害公务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警务督察部门对网传处警民警是否存在“暴力执法”的行为已介入调查。
来源:红网
作者:刘剑
编辑:李梅花
本文为娄底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