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法院刑事庭副庭长刘洁
她是刘洁,涟源法院刑事庭副庭长,一级法官,正科级审判员。1988年进入涟源法院工作,1990年被任命为审判员,先后担任蓝田法庭副庭长、审监庭副庭长、政工室副主任、刑事庭副庭长。
她三十年如一日奋战在审判一线
“把青春奉献给法院我无怨无悔,做人民满意的法官是我的座右铭。”——刘洁
从披上法袍的那一天至今,刘洁在涟源法院工作已超过三十年。从法庭到机关,从民事到刑事,从少年到白头,她把青春奉献给了热爱的司法事业。三十年如一日,她实现了自己的承诺——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在法庭工作,她办理的几百件民商案件无一件发回重审,无一超审限;在政工室工作,热情主动服务干警,为干警排忧解难;在刑事庭工作,参加研究案件不偏不倚,所办案件质量、数量在涟源、娄底、全省名列前茅。作为首批员额法官,2018年办理刑事案件167起,居全院第一名。同时,也收获了沉甸甸的荣誉:被评为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一次荣立省级三等功,三次荣立市级三等功,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法官、办案能手,数次作为办案骨干被抽调到省高院和娄底中院参加全省和全市法院案件质量评查。
她攻坚克难勇挑重担
“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是每一名刑事法官的神圣职责。”——刘洁
出生于六十年代的刘洁,从小就养成了吃苦耐劳、不畏艰难的优良品质,在审判工作中更是体现得淋漓尽致。出于工作能力出众,她在刑事庭先后承办、主审了社会影响大、案情复杂、涉案人员众多的“4.20”、“12.8”、“4.11”、“01.10”、“8.05”等专案和“衡阳人大代表贿选系列案”。为把每一起刑事案件办成“铁案”,她经常在办公室加班阅卷,把自己“埋”在案卷堆里,她一字一句反复查阅证据,制作的阅卷笔录、庭审方案、审理报告、判决书上百万字。她还默默地承受着荨麻疹、湿疹、腰椎间盘突出等多种疾病的困扰,实在扛不住了,就到医院边打点滴边阅卷。病情稍有好转,又继续奋战在办公室、审判庭。“我已接近退休,更加珍惜在法院工作的每一天。虽然辛苦,虽然压力很大,但我仍然以此为乐!”她如是说。每起大案、要案的成功审结,每一份判决书的出炉,每一次荣誉的获得,都是对她坚守公平正义的褒奖和肯定。
她严于律己宽以待人
“选择法官这门职业,就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经得起诱惑”。——刘洁
“不熟悉的人敲门不开,不是亲朋间正常人情往来坚决不收,不是正当的钱财坚决不要。”从成为法官那一天起,刘洁就对家人约法三章。她始终以维护社会安宁为已任,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惩治各类犯罪宽严相济。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始终贯彻“挽救、教育、感化”的方针,经常到少年犯所在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家庭回访,在庭审中给他们上法制教育课,鼓励他们汲取教训,改过自新,使他们感受到司法的温情。在同事眼中,她不但是工作的榜样,还是乐于助人,热情开朗的“刘三姐”,是法官助理的良师益友。
她善于调解追求案结事了
“只要当一天法官,就要办好每一件案子,办案子是法官的职责,也是法官的荣耀。”——刘洁
她在办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时,注重通过调解化解矛盾。2018年7月,刘洁审理的因相邻纠纷而引发的故意伤害一案,两名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纠纷还涉及与案外人的矛盾。刘洁为了解开三方的心结,从早上开始组织进行调解,一直到晚上12点,终于促成三方达成调解意向。刘洁又到现场进行勘察,提出最佳解决方案,得到了三方的认可,成功化解了三方结下多年的“梁子”,受害人的损失也得到了赔偿,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这就是刘洁——基层法院的一枚“镙丝钉”,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成就不平凡的事业。在全国各级法院中,千千万万颗如刘洁般坚韧的“镙丝钉”,筑起了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来源:红网
作者:吴欣 邹延
编辑:袁雅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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