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白天查酒驾现场。
红网时刻娄底4月27日讯(记者 李响炮 通讯员 匡伟才 段卓君)“原以为只会晚上查酒驾,中午心存侥幸喝了点酒,没想到刚出门没多远就被查到”。4月25日下午,娄底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在关家脑路口开展重点整治行动,易某驾驶一辆汽车沿乐坪大道由西向东准备进入城区,因驾驶行为异常,被路口执勤的民警拦了下来。
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易某体内酒精浓度为每百毫升34毫克,已经达到酒驾标准。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易某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据了解,为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娄底交警将改变以往定时定点查处酒驾的模式,不定期不定点地在城区开展突击行动,震慑少数心怀侥幸的驾驶员,遏制餐后饮酒驾驶频发的现状。
交警蜀黍有话说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有什么危害?
(一)视觉障碍:一般人在平常状态下的外围视界可达180度,如果酒精含量超过0.08%,驾驶员的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人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至于醉酒的驾驶员,甚至只能感觉到周围环境的很小一部分。
(二)运动反射神经迟钝:慢了一两秒。如车速为60km/h,一秒钟车子就已经跑了16.67米,必然会产生严重后果。
(三)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四)使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五) 使心理变态。酒精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估计自己,对周围人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从心的事。
(六)易疲劳。饮酒后由酒精的作用,容易出现困倦、打磕睡等现象,表现为行驶不规范、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而引发交通事故。
来源:红网
作者:李响炮 匡伟才 段卓君
编辑:李梅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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