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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娄底市委、娄底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在全市社区村庄倡导开展“查风险、防事故、保平安”群防群治守护家园的指导意见》

近日,中共娄底市委、娄底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在全市社区村庄倡导开展“查风险、防事故、保平安”群防群治守护家园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着眼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娄底,聚焦“查风险、防事故、保平安”,倡导在全市城乡开展群防群治守护家园行动,并从参加对象、组建形式、活动方式、主要任务、队员职责、运行原则、实施主体、组织领导、奖励办法等9个方面明确了具体要求。全文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群防群治是一个很有效的手段,也是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体制优势、制度优势,我们要把这一条坚持好”“要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调动城乡群众、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自主自治的积极性,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治理和群防群治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治理、群防群治的决策部署,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娄底,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社区、村庄倡导开展“查风险、防事故、保平安”(以下简称“查防保”)群防群治,共建家园,守护家园。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参加对象

全市社区(村)的广大居民群众。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以普通居民群众身份参加所在社区(村)的活动。

二、组建形式

1.以社区(村)为单位,组建“查防保”群防群治守护家园服务队。

2.重点在市中心城区、县城所在地、各街道(乡镇)机关所在的社区(村),以及其他有条件的社区(村)组建队伍。

3.现有的相关志愿服务队伍可以改编、整编为“查防保”群防群治守护家园服务队,也可保持不变。

4.服务队设队长和指导员各1名。队长由群众推举产生,指导员可由所在社区(村)党组织或所在地派出所指派。

5.规范标识编号。“查防保”群防群治守护家园服务队编号形式为“查防保”的拼音首字母加数字:CFB××××××,按行政区域统一划分号段。

三、活动方式

以队为单位,合理分组,科学排班,常年不断。

四、主要任务

群防群治的主要任务是“查风险、防事故、保平安”。“查风险”,主要是深入排查所在社区(村)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及生命财产安全的风险隐患。“防事故”,主要是防止发生涉及社会稳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事故,把各类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保平安”,主要是确保所在的社区(村)群众安居乐业、家家户户平安祥和。

具体任务是:

1.收集问题线索。排查收集影响“安宁”“安全”的各类问题线索,特别是涉及矛盾纠纷、信访舆情、安全生产、涉黑涉恶、黄赌毒、电信诈骗、制贩假证等各类重要问题线索,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各地设立常年举报电话,确保信息畅通。

2.处置矛盾问题。现场处置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偷盗、打架斗殴、群体性事件等社会治安问题,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各类安全事故,以及溺水、走失、财物遗失等突发事项。对职责所限或自身难以处置的事项,及时与当地党委政府、政法机关和应急管理部门衔接。

3.宣传政策法规。通过当面宣讲、安民告示、信息提醒等方式,宣传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常识。

4.监督环境卫生。对乱堆乱摆、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劝阻,共同维护干净、整洁、清爽的生活环境,引导社会文明新风尚。

五、队员职责

1.当好“政策宣传员”: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政策法规,为城乡居民解疑释惑,积极反映群众诉求,让群众更加了解、理解、支持党委政府的工作。

2.当好“治安巡逻员”:在重点时段里,对辖区内的重点地段、重点领域进行治安巡逻,严防各类案(事)件发生,坚决守护居民安全。

3.当好“信息采集员”:了解、收集辖区城乡居民的生产生活方面的意见、建议和诉求,以及各类问题线索,及时反馈。

4.当好“矛盾调解员”:以“老邻居”“老朋友”“好兄弟”“好姐妹”的身份,耐心细致做好街坊邻居、乡里乡亲的思想工作和矛盾调处工作,形成包容、和睦、互助、友爱的邻里关系。

5.当好“文明劝导员”:对行人随意穿越马路、随地吐痰、乱扔垃圾、违章停车等不文明行为进行规劝和制止,教育和引导居民群众讲文明、守秩序、重礼仪,移风易俗,崇尚科学,抵制邪教。

六、运行原则

1.自愿自费。基层党组织要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让群众自愿报名参加,不搞强迫命令,不计报酬。

2.公益公助。群防群治服务是公益行动、公益事业。市本级、各县市区和街道(乡镇)提供一定的经费,用于服务队的基本保障和队员的人身安全保险等。

3.常态长效。按照好操作、能落地、可持续的原则,搞好制度设计,常态化开展服务,常年坚持并不断巩固、提高。

七、实施主体

市级层面负责制度设计和指导协调,县市区负责推动落实,街道(乡镇)党工委(党委)组织社区(村)具体落实。

八、组织领导

1.市里成立指导协调组,由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担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长担任副组长,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基层办)、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信访局、团市委、市妇联等为成员单位。市委政法委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办。公安、司法、民政、信访等职能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切实做好群防群治服务中的案件办理、紧急处置、司法调解、信访维稳、救灾救济等工作;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联系群众、团结群众、组织群众的优势,主动作为。各个部门都要热心支持、参与群防群治服务。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2.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APP等现代化信息手段和平台,将群防群治服务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社会救助等平台联通,形成反应快速、有力有效的联动机制。

3.充分发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优势和作用,发挥各类专业志愿服务队的作用,将退役军人、基干民兵、离退休人员、的哥、快递小哥等群体吸纳进来,形成“查防保”的强大合力和生动局面。

4.运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查防保”群防群治的现实意义和操作规程,充分发动群众,紧紧依靠群众,提高城乡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让群众在自我服务的过程中实现价值、获得快乐,共同建设美好幸福的家园。

九、奖励办法

1.对群防群治服务实行积分管理,根据积分情况进行奖励激励。每年对群防群治服务中的先进个人,对在推进群防群治服务中组织得力、效果明显的基层党组织进行通报表扬。

2.国家公职人员参与群防群治服务的情况作为在单位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3.群防群治服务纳入平安建设考评内容。

来源:红网

编辑:李梅花

本文为娄底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ld.rednet.cn/content/2019/08/26/58337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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