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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了!娄底市首例疫情期间虚假销售口罩诈骗案件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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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县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公开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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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王某某在看守所通过视频参加庭审。

红网时刻娄底3月14日讯(通讯员 熊燕红)3月13日上午9时,双峰县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疫情期间利用口罩诈骗的案件。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考虑到案件庭审的安全性,双峰法院启用“远程视频庭审”,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现“无接触式”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某某在看守所通过视频参加庭审。这也是娄底市疫情防控期间审理的首例涉疫刑事案件。

在疫情防控的非常时期,王某某看到市场紧缺各类医疗防护用品物资,尤其是口罩一只难求,便萌生了以售卖口罩为由进行网络诈骗的念头。2020年1月28日,被告人王某某在没有口罩货源的情况下,在QQ群中散布其有大量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KN95口罩的虚假信息,待被害人添加王某某的微信后,王某某将在网站上下载的口罩图片发送给被害人,取得对方信任,待被害人将购买口罩的货款在微信完成转账后,王某某就将被害人微信拉黑。通过这种方式,王某诈骗了符某、廖某、冉某等7人共计6246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疫情防控期间,利用网络手段采取虚构事实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结合已足额退赔了各被害人的损失,又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判处被告王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法官提醒:

近年来,犯罪分子通过网络社交软件实施诈骗较为多发,公众在网络交友、网络购物时需谨慎,谨防受骗。疫情期间,要采取正规渠道购买防护物资,不要轻信在微信群、QQ群、朋友圈等平台发布的售卖信息。如遇犯罪分子诈骗的,应第一时间固定证据予以报警。

来源:红网

作者:熊燕红

编辑:李梅花

本文为娄底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ld.rednet.cn/content/2020/03/14/68614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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