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城区“牛皮癣”广告专项治理的通告
为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深入推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改善市容环境,维护市容市貌和社会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0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办法》《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开展城区“牛皮癣”广告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在城市建筑物(含住宅小区)、构筑物、树木、电线杆、交通工具及其他设施上张贴、涂写、印盖、刻画各类“牛皮癣”和城区道路、广场、公共交通工具上散发广告宣传品。对违反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办法》和《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给予行政处罚,同时对“牛皮癣”相关电话号码进行单向停机(限制呼进)。
二、本通告发布前,对已张贴、涂写、印盖、刻画的“牛皮癣”广告主应在8月15日前自行清理干净或承担相应清理费用。对积极主动配合整治工作的,免于处罚。逾期未清理的,由城管部门依法从重处罚。
三、规范便民服务广告发布。经营户、商户以及市民群众如需张贴广告、发布信息,应到便民信息发布栏等平台规范有序张贴、发布。
四、坚决打击违法广告。对非法行医、办理假证、买卖迷药等违法广告,有公安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打击。
五、对于教唆未成年人张贴、涂写、印盖、刻画“牛皮癣”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教唆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六、对在整治工作中,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和扰乱通信运营商正常工作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主动配合城区“牛皮癣”整治工作,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8281212)举报。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娄底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娄底市公安局
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娄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8月14日
来源:红网
作者:娄轩
编辑:李响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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