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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星区司法局:强化“预防”功能 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效发挥

红网时刻通讯员 张成玲 谢德旺 娄底报道

截止11月30日,娄底市娄星区司法局2020年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623次,排查发现矛盾纠纷650件,预防矛盾纠纷405件,有效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发阶段,对预防问题反复、防止纠纷蔓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近年来,娄星区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发挥职能优势,根据纠纷的预警效应和发展阶段特征,把握纠纷敏感期,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预防”功能,早布控、早发现、早干预,主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发挥实效,推动社会治理逐渐走向成熟。

早布控 源头治理促纠纷预防

2020年5月,娄星区司法局了解到一起关于不赡养老人的家庭纠纷,当天,乡调委会便组织司法所、综治办的工作人员将当事人召集起来,现场宣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的相关条款,明确告知其赡养老人的义务,以及《刑法》中拒不赡养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并在随后开展调处,协调解决当事人困难,让老人的赡养问题最终得到解决。

这是娄星区司法局在调处矛盾纠纷过程中加强源头治理预防纠纷的典型案例之一。

该局注重把鲜活的矛盾纠纷调解过程变为普法与教育过程,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对群众进行警示与教育,起到“调解一件、教育一片”的共赢效果,从而达到预防矛盾纠纷再发的目的。

此外,在对典型纠纷的处理中总结经验,对新行业的物业纠纷、债务纠纷、征地拆迁、医疗纠纷高发点进行预防,该局也善于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针对纠纷中发现的问题,建议相关部门完善规定以预防纠纷的再次发生,同时,该局还认真分析往年纠纷集中期和敏感期,针对性开展重要时期相关普法宣传活动和纠纷排查活动,从源头预防纠纷矛盾。如每年都会根据清明节期间因坟山纠纷引发的各类群体性事件,提前部署,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2020年制订《关于切实做好清明期间坟山纠纷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成立了纠纷排查治理小组,由党组成员分片带队,率机关股室、中心负责人深入全区11个乡镇街道开展清明期间坟山纠纷排查治理工作,有的放矢,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介入、早调处。对矛盾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难点、热点和群体性坟山纠纷苗头,挂点领导牵头调处;对重点人员、重点地段、重点时间,进行严密布控,做到严防死守;对历年来反复出现的坟山纠纷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回访,防止反复;对已发生的坟山纠纷,实行“五个一”(一起纠纷、一套方案、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包到底)工作责任制,及时调处,严密掌控事态的发展。2020年清明节期间,全区共排查坟山纠纷苗头7起并进行了妥善处置,把纠纷苗头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早发现 网格化管理拓信息渠道

娄星区现有11个乡镇(街道),204个村(社区)、大型厂矿企业、集贸市场都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区建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263个,有专(兼)职人民调解员1132人,各乡镇和部分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了调解庭(室),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9个,其网络遍布所有街道乡镇和村(居)民委员会,是群众“家门口”的调解组织。

除了传统的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新型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已经在热点领域拓展,调解范围拓展至生产经营、债权债务、征地拆迁、医疗、交通、劳动争议、物业管理、消费、旅游、金融、保险、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互联网纠纷等多个方面。目前娄星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9个,基本遍布矛盾纠纷高发的各个领域和部门。人民调解已经实现了社会人群与纠纷领域的全覆盖。

今年以来,娄星区全面推进全区村(社区)网格化管理,使得人民调解“广布网络、及早发现”的基础更加坚实。娄星区司法局以此为契机,借助人民调解委员会遍布基层,人民调解员来源于群众、熟知当地情况的优势,提前预见纠纷的发生或第一时间掌握纠纷的情况,定期排査纠纷,不断拓宽纠纷信息渠道。

在娄星区开展的“查风险、防事故、保平安”群防群治守护家园活动中,娄星区司法局65名干部职工全部参加到各社区、村开展“查防保”活动,组建“查防保”群防群治守护家园服务队,以居民身份主动参加到各驻地村、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努力当好了政策宣传员、治安巡逻员、信息采集员、矛盾调解员和文明劝导员,进社区开展巡逻100人次,为群众解答法律疑问30余条,调处小矛盾纠纷10余起,得到了居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在今年的疫情防控期间,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区、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做好疫情排查和村(社区)网格化管控工作,积极参与涉疫情的重大纠纷、群体性上访事件的调处工作,及时发现、了解纠纷信息与苗头,防范并及时化解因疫情引发的纠纷,有效防止事态激化和纠纷转化成群体性事件。疫情期间,娄星区司法局共发放疫情防控宣传资料6000余份,开展排查、宣传800余户,成功化解2起因疫情引发的矛盾纠纷。

各级调解组织的人民调解员还针对受疫情影响产生的劳动用工和工资待遇问题等方面开展排查走访,积极调处与疫情相关的纠纷案件。同时,调解员们还主动为企业和员工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对走访过程中能够当场解决的劳资纠纷,调解员们一一给出法律建议,现场化解心结,对较为复杂的争议,调解员们认真登记备案,深入调查,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共排查涉及复工复产矛盾纠纷9起。如2020年2月28日,水洞底辖区某复工复产的企业,工作人员谢某驾驶铲车过程中不慎撞坏了来企业拖货的朱某的拖挂车,双方就车辆损坏纠纷无法达成共识,矛盾随时升级,企业复工复产受到影响。2月29日,水洞底司法所了解该情况后,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使该企业得以正常复工复产,此案预防调处是特殊敏感期,发挥人民调解的预防作用,

早干预 主动调解防纠纷蔓延

“主动调解是人民调解工作的特色与优势,也是‘枫桥经验’在娄星的实践,为展开纠纷预防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条件。”该局主要负责人李星慧说。

近年来,娄星区司法局针对仲裁、诉讼、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纠纷解决方式都有“不告不理”的规定,只能等待当事人主动寻求救济,才能开启相关程序,从而措施纠纷处理最佳时机的情况,发挥人民调解主动调解的优势,即人民调解员一旦获得信息、发现问题,便主动出击,在纠纷处于酝酿期、萌芽期、激化之前及时干预进行调处,有效防止了纠纷的产生和激化,避免了人员与财物的损失。

2020年,娄星区以“创建平安娄星”建设为抓手,开展矛盾纠纷积案化解攻坚行动,自3月份以来,区三调联动办广泛动员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对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和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共排查出各类纠纷462件。

收集的矛盾纠纷汇总后,娄星区以行业类别与属地原则相结合的方式对其进行分级分类,出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任务分解表,4月21日,区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印发了《娄星区矛盾纠纷积案化解攻坚行动方案》,将462件矛盾纠纷分解分流到各责任单位和人员,由区级领导挂帅包案,乡镇、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合力主办,对462件纠纷砍土分方。截至9月底,462件矛盾纠纷均已化解到位。

在排查化解的过程中,涌现了一批好的经验和做法。花山街道、石井镇、水洞底镇将未化解的纠纷逐一制作交办函分发到相关村居,督促责任人员按期化解,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事发于2018年12月的娄底二中学生跳楼事件,由于家属和学校之间存在巨大分歧,2年来屡调不决,攻坚期间在区司法局的主导下,联合教育部门、派出所、街道、社区的力量,最终于2020年8月化解到位。

借助本次专项化解活动,娄星区司法局在全区逐步推动以调解为主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和长效工作机制,树立“调解优先”意识,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就地解决,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全区落地生根。

来源:红网

作者:张成玲 谢德旺

编辑:肖银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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