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娄底12月28日讯(通讯员 张威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涟源法院依法精准“打财断血”,执结了一批涉恶财产刑案件。
2020年1月,涟源法院依法以犯寻衅滋事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穷尽查控措施,但仍未发现被执行人李某有可供执行财产。
近日,李某的父亲偶然得知李某被列为被执行人的消息后,主动与法院取得联系。据悉,李某几年前染上毒瘾,多次在吸毒后对其父进行打骂。失望的李父遂搬至女儿家生活。由于李某正在服刑,尚在读小学的小孩无人照料,李父便承担起了抚育责任。言语交流中,李父对儿子的失足表示痛心,他希望李某经过法律的严惩能改过自新。同时,李父代李某缴纳了5000元的罚金。
带着李父的期盼,执行法官驱车赶到李某所服刑的监狱,传递其家人对他的关爱,希望他能积极改造,痛改前非。李某当即表示出狱后一定好好赡养父亲、抚育小孩,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来源:红网
作者:张威威
编辑:肖银资
本文为娄底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