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娄底1月15日讯(通讯员 王鑫)近日,司法部下发《关于表彰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模范人民调解员的决定》,表彰一批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娄底市娄星区水洞底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榜上有名,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这也是娄底市唯一获此殊荣的调解委员会。
水洞底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整于2017年3月,以镇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主体组建而成,现有专职人民调解员5人,兼职人民调解员18人。自组建以来,水洞底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这个大局,准确把握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新要求,传承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坚持“讲法规、讲道德、讲利弊、讲情感”的“四讲”工作法和“村干部调解一次、驻村干部调解一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一次”的“三三制”调解方法,建立健全了检查监督制度、定期汇报制度、回访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调解委员会成员坚持扎根基层、服务群众,凭借饱满的工作热情、优良的群众基础,始终工作在矛盾纠纷调解的第一线,大到非正常死亡事故理赔、小到家庭邻里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98%。
据悉,水洞底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近三年来成功调解矛盾纠纷270余起,协议履行率达100%,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目标,为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来源:红网
作者:王鑫
编辑:李响炮
本文为娄底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