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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星区司法局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获评优秀

红网时刻娄底2月2日讯(通讯员 刘丽娟)娄底市娄星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会议、文件精神,多措并举抓好全局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2020年度未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在2020年度娄星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中被评为优秀单位。

加强组织领导。娄星区司法局做到了机构、人员“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制度落实,及时传达全国、省、市、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全局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在必要时,尤其是元旦、春节、中秋、国庆、两会期间,还专门召开会议,布置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任务,并针对本局所存在的安全隐患等问题进行分析、通报,安排人员及时排查、处理,将隐患排除在萌芽状态。制定了奖惩制度,充分调动全局上下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增强责任心。

开展普法宣传。结合“七五”普法,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法治宣传纳入全区法治宣传整体规划。充分发挥法治宣传职能作用,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法》《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区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氛围。

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积极指导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服务。按规定妥善处理并回复安全生产和消防信访事项。在办理涉及安全生产的法律事务和调解安全生产矛盾纠纷时,认真履职,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强化监管措施,加强特殊人群管控,全区社区矫正对象无脱管漏管。

全面防控,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公车管理,确保车辆安全行驶;加强防火、防盗教育,确保财产安全,强化干部职工的消防教育,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消防法》,配备好消防器材,每月对办公场所的电源、电器设备等火灾隐患重点部位进行排查;推行机关安全值班制度,确保安全;加强人身安全嘱托,在各种全局大会上,特别是节日来临之际,局里都要适时宣讲安全常识,叮嘱个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加强各类安全事故的预防。

来源:红网

作者:刘丽娟

编辑:周杰

本文为娄底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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