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娄底市委批准,娄底市纪委监委对新化县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马世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马世雄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调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操办酒宴并借机敛财,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工作纪律,插手和干预工程项目承发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马世雄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严重违法并涉嫌犯罪,并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娄底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娄底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马世雄开除党籍处分;由娄底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娄底市纪委监委)
来源:红网
作者:鸿轩
编辑:李响炮
本文为娄底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