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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江市市场监管局:全力消费维权 彰显为民情怀

红网时刻娄底4月1日讯(通讯员 田力 陈慧中)“请市场监管局一定要为我主持公道,讨个说法!”电话那头的段女士显得有些焦灼不安,近日,冷水江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接信接访的同志一边安抚段女士,一边记录下她的一段烦心经历。

原来,段女士去年4月份在冷水江市某超市购买了一件日用品,货架上标示的价格为9.9元,但在收银台结账时,却被告知9.9元为昨天该商品的活动价格,今天已恢复原价19.9元,且在电脑中显示该商品无库存,无法扫码销售,如果一定要买需到服务台购买。因段女士当时急需使用该产品,故在该超市服务台以19.9元的价格进行了购买。回家之后,段女士越想越觉得不对劲,明明标示的是9.9元,为何结账时需付19.9元?明明货架上还有很多这款商品,为何超市电脑系统中却显示无库存,且付款后不能出具购物小票?带着这些疑问,她多次联系该超市,要求给予一个合理的解释并退还多收的10元钱,但该超市均以当时收银员和前台服务员已向其明示商品价格,是段女士自己非要购买为由拒绝退钱。在多次交涉无果之下,段女士于今年3月向冷水江市市场监管局打来了投诉电话要求维权。

“消费者维权无小事!”虽然仅只事关10元钱,但该局党组书记潘汉波却一如既往地十分重视,立即安排市场路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在现场,执法人员经过反复查看当时的监控录像和询问超市相关工作人员了解到,段女士所购买的商品在前一天的活动价为9.9元,但第二天活动结束时,超市没有及时调整电脑系统内的价格及撤换货架上的价格标签,引起消费者误会,导致出现消费纠纷。执法人员当即向该超市负责人深入细致地宣讲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并将心比心地反复进行沟通和调解,超市负责人终于意识到己方的疏忽失误给消费者造成的困扰,愿意向段女士补偿500元以示歉意,段女士对处理结果表示非常满意,对市场监管部门的维权服务表示高度赞许。

冷水江市市场监管局温馨提醒广大市场经营者:一是要做好明码标价,经常性检查价格标示,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二是要对经营的商品进行定期性检查,一经发现商品出现过期、变质、霉变、生虫现象,必须立即撤柜下架处理;三是要从正规渠道购进商品,在进货采购时,一定要落实好进货查验制度。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证商品的质量安全,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消费纠纷,切实维护消费者及自身的合法权益。

来源:冷水江市市场监管局

作者:田力 陈慧中

编辑:李响炮

本文为娄底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ld.rednet.cn/content/2021/04/01/91476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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