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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出台森林防灭火6项硬措施

红网时刻娄底4月7日讯(通讯员 谭小斌 黄凌翔)为压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4月2日,娄底市委办、市政府办发出《关于严格执行森林防灭火工作六条硬措施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从即日起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坚决遏制森林火灾发生。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一要加大通报警示力度,对未按规定落实法律法规及各级党委和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要求或未按规定报送森林火灾信息相关责任单位一律通报。二要加大约谈警诫力度,凡发生4小时以上或过火面积超过30亩山火的乡镇,约谈乡镇分管负责人。三实行红黄牌管理,对一年内被约谈2次或发生6小时以上山火或发生无亡人一般森林火灾的乡镇一律实行黄牌警告。四强化考核考评,凡红黄牌乡镇在年度安全生产考核中不得评先评优。五严肃追责问责,凡发生未按规定赶到现场组织扑救、一次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5亩,持续8小时尚未扑灭明火,造成2人以上轻伤,造成1人以上重伤或死亡等情形之一的,按《娄底市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追究办法》问责。六加强表彰奖励,在森林防灭火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来源:红网

作者:谭小斌 黄凌翔

编辑:李响炮

本文为娄底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ld.rednet.cn/content/2021/04/07/91634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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